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近日发布《关于2016年二季度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公布353批次产品监督检查结果,其中合格299批次,不合格54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二季度对8种工业产品进行了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本次公布的5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儿童牙刷、儿童自行车、木家具等类别。
木家具有51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49批次“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商标涉及腾升辉达、海艳、昱皓、乐美馨、赛云阁、雨乐馨、欧格达、博鑫万家、菲美家等。另外,1批次“表面理化性能要求-漆膜-抗冲击”项目不合格;1批次“主要尺寸及偏差-产品外形尺寸偏差-宽”项目不合格;2批次“木工要求”项目不合格。
儿童牙刷有2批次样品不合格,包括扬州赛特刷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洁特儿童牙刷(规格型号:T109;生产日期:2015年11月)、扬州沃特利刷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月朗儿童专用牙刷(规格型号:NO.830;生产日期:2015年12月),不合格项目均为“毛束强度分类”。
儿童自行车有1批次样品不合格,为昆山华夏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森夏儿童自行车(规格型号:SX1615;生产日期:2015-09-20),不合格项目为“说明书要求”。
对本次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市质监局依法进行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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