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至6月,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木家具产品质量市专项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全市46家企业生产的51批次木家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朮条件》、QB/T2530-2011《木制柜》、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的要求,对木家具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含水率、形状和位置公差、力学性能、表面理化性能、外观要求、主要尺寸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济南市天桥区蓝精灵家具厂、山东金谊诚木业有限公司、济南飞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甲醛释放量。
木家具产品市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责任编辑:李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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