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指出,当前阶段,我国面临细颗粒物(PM2.5)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和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的双重压力,特别是在夏季,臭氧已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区域尤为突出,6-9月臭氧超标天数占全国70%左右。
为有效遏制臭氧污染,生态环境部于近日印发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确定目标为:通过攻坚行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能力显著提升,VOCs排放量明显下降,夏季臭氧污染得到一定程度遏制,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臭氧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6-9月优良天数平均同比增加11天左右。
400个工作组赴136个城市指导治污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到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调研臭氧污染防治工作。他提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务必打好打出成效。
据黄润秋介绍,根据《方案》,生态环境部组织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的95个城市开展夏季VOCs治理攻坚行动。生态环境部将派出两轮近400个工作组赴136个城市进行强化督查定点帮扶,指导地方开展臭氧污染防治。
据了解,自7月14日起,生态环境部已派出168个工作组,深入58个VOCs排放量大、臭氧污染防治压力重的城市开展第一轮次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目前正组织227个工作组,在78个城市开展第二轮次强化监督帮扶。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每月对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和其他臭氧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通报,对空气质量改善滞后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进行预警。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2020年6-9月优良天数提高目标为预期性目标,统筹纳入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对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进展缓慢、问题特别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
明确目标 抓住有效治理途径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它主要存在于企业原辅材料或产品中,大部分易燃易爆,部分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加强VOCs治理是现阶段控制臭氧污染的有效途径。
因此,《方案》提出,把VOCs治理攻坚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的重要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
为确保目标实现,生态环境部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京津冀地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须满足《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同时,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
《方案》说,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今年7月15日前,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方案》,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将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生态环境部表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各企业集群要统一整治标准,统一整改时限,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小企业为主的集群重点推动源头替代,汽修、人造板等企业集群重点推动优化整合。”《方案》提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
重点区域实现帮扶全覆盖
为三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即定点帮扶。今年的定点帮扶聚集臭氧污染。
《方案》说,生态环境部将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对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进行指导帮扶。《方案》要求,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实现全覆盖。
《方案》指出,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将减少现场检查的频次;对VOCs浓度高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以及治理进展缓慢、群众投诉强烈、问题突出的企业,将加密监督频次,严格依法处罚。将超标问题突出、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社会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开展监测执法联动 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生态环境部强调,今年夏季将开展执法行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重点查处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生态环境部还将开展监测执法联动,对已安装的VOCs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对重点管控企业和采用简易治理工艺的企业开展抽测。
《方案》表示,6-9月,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臭氧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组织对排查出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典型企业的厂界或园区环境开展VOCs采样监测,数据统一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部要求,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还要求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
黄润秋在广东等地调研臭氧污染时提出,要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加快建立完善环境空气VOCs监测网,加强大气VOCs组分观测,强化污染源VOCs监测监控,向企业宣传VOCs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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