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外涂料网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博罗京典涂料有限公司因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被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处以行政处罚10万元。
据博罗县交通运输局的2023年2月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惠博交罚[2023]00016号)。
2022年07月22日19时01分,博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324线长宁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博罗京典涂料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刘仁康,使用粤S2C6P9轻型厢式货车,有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行为。
以上事实,有立案登记表及送达地址确认书、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现场调查照片及证件照片等证据为证。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相关规定,对博罗京典涂料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涂料企业的很多产品和原料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化品的管控是有严格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涂料企业即使着急发货,也不要心存侥幸,找没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货。
文章来源:中外涂料网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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