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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上市涂企董事长、执行总裁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原因是…

12月22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或“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袁翔、罗甸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两次对增持计划延期后仍未进行增持,严重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这家上市涂企董事长、执行总裁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原因是…

据中外涂料网了解,2021年6月15日,金力泰披露《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金力泰董事兼总裁袁翔(现同时担任金力泰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杜”)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罗甸(现任金力泰董事兼执行总裁、任上海金杜执行董事)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金力泰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 1.5 亿元、合计不低于 3 亿元。2021年11月27日、2022年5月27日,金力泰两次披露《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袁翔和罗甸两次对增持计划进行延期,将上述增持计划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并承诺尽最大努力尽早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如未能在延期截止日前履行相关增持承诺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

根据金力泰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总裁及时任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日,袁翔、罗甸二人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实际增持金力泰股份0股,增持金额为0元,均未完成上述增持计划。

由于袁翔与罗甸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两次对增持计划延期后仍未进行增持,严重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在纪律处分过程中,袁翔、罗甸提交了书面申辩意见。袁翔、罗甸申辩认为,一是因受原实际控制人刑事案件、2022年3月至6月上海疫情、第一大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等因素影响,当事人融资艰难,资金筹措不及预期;二是增持计划在2021年6月14日对外披露后并未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违规事实和情节,结合当事人的申辩情况,深交所认为:一是在袁翔、罗甸首次披露增持计划前,金力泰已披露原实际控制人被刑事拘留相关事项,且第一大股东所持金力泰 5.43%的股份已被司法冻结,二人在披露计划前理应充分考虑相关事项对资金筹措的影响。二是原实际控制人案件和上海疫情影响期间,袁翔、罗甸对增持计划两次进行了延期,当事人在延期时应当审慎评估自身的增持能力并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增持计划,承担相应责任后果。三是根据金力泰前期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复,截至 2021年12月7日,袁翔拥有存款 7000 万元、罗甸拥有存款 8000 万元,当事人表示有能力履行增持计划,但二人在第二次延期增持计划届满后仍未进行增持,市场影响恶劣。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本所对其提出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2.6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七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对金力泰董事长兼总裁袁翔、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这家上市涂企董事长、执行总裁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原因是…

作为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工业涂料企业,金力泰是唯一以汽车OEM原厂漆为主营业务的民族企业和上市企业。公司聚焦深耕高性能环保汽车原厂涂料二十余年,是除国际知名涂料企业(PPG、BASF、立邦、艾仕得、关西)以外,少数可向客户提供涂装全套解决方案的民族品牌领军企业。

根据金力泰10月26日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亿元,同比下降24.57%;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462.7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2546.6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73元。对于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金力泰表示,今年3-5月,受上海市疫情防控政策影响,生产及物流不畅,公司产能及货品结算交付不及预期,导致业绩同比下降。

文章来源:中外涂料网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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