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在二审中被判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此次案件的涉案金额为2.04亿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为106万元,由上诉方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024年1月29日同德化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传票,广东宏大诉同德化工、张云升及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蒙化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将于2024年3月13日开庭审理。原告广东宏大认定的涉案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2.04亿元。
案件的起因是,2023年8月30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签署《转让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质权合同》;同时,作为同德化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云升向广东宏大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函》。按前述各项协议,同德化工办理了将同蒙化工100%股权质押给广东宏大的质押登记手续,广东宏大向同德化工汇款履约保证金1.2亿元。
然而,2023年9月4日,同德化工向广东宏大发出《终止协议通知书》,表明放弃继续履行协议条款。但广东宏大表态不同意同德化工单方面终止协议的行为。2023年9月5日,同德化工通知广东宏大1.2亿元履约保证金已退还。2023年9月9日,同德化工向广东宏大发函,要求配合办理同蒙化工的股权解除质押登记,但广东宏大要求继续履行协议。
同德化工“毁约”背后,可能是找到了更好的买家。2023年12月11日,同德化工发布公告称,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灵同德100%股权(包括拥有的炸药产品生产许可产能2.4万吨)及同蒙化工100%股权(包括拥有的炸药产品生产许可产能1.4万吨)转让给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生力民爆”),转让价款合计6.53亿元,其中,同蒙化工股权转让价款为2.4亿元。同德化工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交易预计将实现收益约3.5亿元。
对此,广东宏大诉请法院判决同德化工继续履行《框架协议》, 转让同蒙公司100%股权至其名下,并要求同德化工、张云升共同向其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432万元 ,同时要求同德化工、 张云升、同蒙化工共同承担诉讼费。同时,同德化工提起反诉, 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其与宏大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和《质权合同》不发生效力;依法判令宏大公司配合其办理同蒙化工股权质押的撤销登记手续 ;依法判令宏大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法院一审驳回双方的所有诉讼请求, 随后广东宏大提起上诉。
2024年9月24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广东宏大诉讼本公司、张云升
先生及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同德化工近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内民终400 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63,400元,由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4年前三季度,同德化工实现收入5亿元,归母净利润3931万元。
文章来源:中外涂料网
责任编辑:李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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